市總工會是全市各級地方工會和各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受市委和河北省總工會領導。
主要職責
1.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堅持黨的工運方針,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始終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著力增強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引導全市廣大職工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聽黨話、跟黨走。
2.依據《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認真履行工會參與、維護、建設、教育的基本工作職能,貫徹執行中國工會全國、全省和全市工會代表大會及市總工會委員會確定的方針、任務和作出的決議,團結帶領全市各級工會為建設現代省會、經濟強市建功立業。
3.服務全市工作大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技術創新活動,選樹金牌工人、能工巧匠。開展勞動保護工作。做好市及市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管理工作。加強網絡宣傳和引導,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和工人階級偉大品格。實施職工現代職業素質提升工程,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術會創新、敢擔當講奉獻的產業工人隊伍。
4.依法推進全市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普遍建立工會組織,指導全市基層工會加強規范化建設。推行工會會員普惠化服務,開展對困難職工送溫暖、技能培訓、醫療救助、創業就業扶持等精準幫扶,加強對農民工的組織引導和維權服務。
5.依法推進企事業單位普遍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動建立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及時了解掌握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職工思想動態、愿望和訴求,參與涉及職工利益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監督和執行,維護職工的經濟利益、民主權利和生命健康權益,開展防范抵御等有關工作。
6.研究制定全市工會的組織領導體制,協助各縣(市)、區黨委管理縣級工會領導干部,協助市有關局、企業黨委(黨組)管理市產業(市總對口單位)工會領導干部。研究制定全市工會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市總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組織全市工會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7.管理使用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開展審查審計監督。廣泛發展本市工會與各城市工會、產業工會的友好關系;負責與港澳臺工會聯絡工作。
8.承擔市委、市政府及省總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